关于加大我市中医药项目投入促进我市中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创建时间:2024-12-20 09:10

者: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号:020

       中医药学是中华文明的瑰宝,凝聚着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博大智慧。安阳作为艾草、菊花、连翘、五味子、瓜蒌、党参、金银花、冬凌草、柴胡、益母草等40多种中药材的优质药材之乡,其中“林州茶店太行菊”和“汤阴北艾”获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多种产品被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品种、国家基本药物。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高,中医药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愈发凸显,取得了可喜成效。但就中医药产业发展与资源基础优势相比,与其他先进地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发展潜力还有待进一步挖掘,亟需解决的难题还比较突出。

       问题主要有:

       一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201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政〔2013〕8号)中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使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市、县财政按照辖区人口人年均不低于0.5元的标准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据了解,焦作、濮阳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辖区人口人年均已增加1.0元,安阳目前的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为“零”,其它地市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情况,这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极不适应,已经严重制约了全省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均衡发展。

       二是地方政策支持不够。中医医院中药自制制剂在医联体范围内使用受到制约较为普遍。安阳市中医院拥有院内制剂110种,目前只能在医院内部使用,与支持中医医院中药自制制剂在医联体等范围内调剂使用的政策落实还存在差距。

       三是中医药优质产业及服务供给不足。目前,我市中医产业发展水平低,规模小,产业潜力远未发掘公立中医院普遍存在建设起步晚、投入少、基础设施差、诊疗装备水平低、技术人员配备不强等问题,与人民群众对优质中医药服务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

       几点建议:

       一是落实政策法规,加强财政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和《河南省中医药条例》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将中医药发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政府投入政策并加大支持力度。”的规定,建议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财政投入,市、县财政按照辖区人口人年均不低于1.0元的标准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并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使其增长幅度不低于同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每年财政预算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中医药产业发展等工作。

       二是积极协调落实本土优势中医制剂在医联体内推广使用的政策,支持打造安阳中医名牌特优制剂,扶持重点制剂的产业化发展。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针对目前我市中药产业企业规模小、品牌优势不明显、创新能力不足、中药材种植面积不足、产业化水平低、精细加工水平不高等问题,建议成立全市中医药产业管理办公室,出台我市加快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选择中医药优势企业与医疗机构组织开展医、药联合体的试点工作,开创中医药发展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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