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提案

创建时间:2023-11-16 09:56

       提 者:民革安阳市委会

       提 号:037

       现状:

       一是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还不健全。一些公办医院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意愿不强,供需矛盾突出。政府对康复医疗事业缺乏系统规划,还未形成体系化。市场化康复机构发展还比较弱,总体上数量少、设施落后、环境条件较差,业务范围不广、衔接医保不畅。在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引入培育龙头医疗机构,整合市、县(市、区)公办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打造立体化、全覆盖的康复医疗体系上有待探索深化。

       二是残疾人教育规划体系还有短板。目前,全市只有市级和少数县(市、区)建有规范化特殊学校。根据教育部公布《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有关规定,要求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区)要独立设置一所通过标准化验收的特殊教育学校,多数县(市、区)还未落实,也未纳入教育发展建设规划。

       三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相关部门对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知、调动就业创业积极性、鼓励实现多形式就业上,主动性还不够。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还处于零散状态,缺少体系化、差异化、长效性,相关补贴、税费、贷款、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适合残疾人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偏少。

       建议:

       一是积极构建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加大康复救助市场潜力开发。政府对康复医疗事业进行系统规划,政策性鼓励公办医院开展康复业务,打造康复救助工作体系化。支持市场化康复医疗发展,出台民营机构兴建、发展政策,引入品牌企业、机构,带动我市康复医疗市场发展壮大。发挥公共医疗康复阵地作用。加强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储备和规划,督导县(市、区)完成托养康复中心建设,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康复机构、训练设施投建密度,确保实现全覆盖。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建设足够的康复医疗床位。全面整合康复医疗资源。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引入培育龙头医疗机构,全面整合市、县(市、区)公办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四级医疗机构资源,打造我市立体化、全覆盖的康复医疗体系。积极探索有偿使用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多种模式,逐步扩大公益性服务范围,构建乡村(社区)供给的全覆盖。

       二是推动残疾人教育更好发展。强化特殊学校教育建设目标责任管理,纳入教育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确保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提高“送教上门”覆盖面,完善相关调查登记、对象评估、实施标准、规范流程,确保无法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能顺利接受教育。

       三是提升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整合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体系化、差异化、长效性,细化相关优惠政策,建立一套完整、成熟、系统的服务体系。在传统行业培训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训,综合运用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等创新培训模式。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就业援助,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制度,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优化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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