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群众医保及康复治疗问题的建议

创建时间:2023-02-13 16:12

   

    根据市政协常委、市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征收管理科科长  杜静娴反映的群众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购药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市政协调研室经过编辑整理,形成本期社情民意信息。

    一、处方药品问题

    目前,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药品使用量上给群众带来很多不便。例如:进购的西药是政府平台统一采购的基药,按处方管理办法开具处方,处方一般不得超过七日量,许多群众反应一些常见药品需要长期服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可购买半个月至一个月的药品量,而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开7日量,给群众带来不便。

    建议放宽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保处方管理,对群众长期服用的常见药品,适当延长用量时间。

       二、药品品种问题

    目前基层医保药品目录满足不了群众的看病需求,群众反应许多常用药品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如:甲钴胺片、复方氨酚烷胺胶囊等常见药品。

    建议将基层医保药品目录与二级医疗机构医保药品目录进行衔接,把常见常用药品及应用广泛且疗效好的中药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三、自费药品问题

    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费药品在医保支付类别显示丙类,无报销比例,居民和职工医保卡的个人账户金额无法购买此类自费药品。

    建议在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购买自费药品时准予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

       四、医保系统问题

    由于医保系统更新,从去年11月份开始至今,“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系统无法新增,导致许多群众无法享受“两病”报销待遇。

    建议尽快完善医保系统,让更多的“两病”群众享受到报销待遇。

       五、康复治疗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一是需要住院做康复治疗的患者,超过手术后半年时间的,治疗费用则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二是选择康复治疗不能连续在同一家医疗机构住院,如果更换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则需要重新进行入院检查,加大整体医保资金的支出;三是康复治疗对住院时间和报销的金额限制均难以满足群众的康复治疗需求。

    建议康复治疗在时间、报销比例及医疗机构连续治疗等方面适当放宽政策,使更多有康复治疗需求的人群可以享受医保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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