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端午节假期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2-06-02 18:28

机关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各项纪律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向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作出如下提醒。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加固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二、做到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及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及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出入私人会所等;严禁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严禁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或违规组织的联谊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收敛财物、谋取私利;严禁酗酒、赌博、酒后驾车。

    三、遵守防疫规定。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政治责任,针对当前全国、全省以及我市疫情情况及疫情防控形势,以高度思想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举办规模,并向辖区事前报告。要认真落实外出报备的规定,假期期间非必要不要离开本市,个人、家庭成员相关涉及疫情风险的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机关纪委将对节日期间值班及落实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在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职工,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切实以严明纪律提升作风,保证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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