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金融理财诈骗的提案
提 案 者: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
提 案 号:365
新型网络金融传销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以纯“资本运作”诈骗方式为主,具有高隐蔽性、高欺骗性、形式多样性的特点。
这种新型网络金融传销往往通过网上发展参与者加入获利,以“金融互助”等类似名义和主体的运作模式,发展人员无上限、返利无上限,迷惑性强、发展迅速。而且往往由境外人员操控,资金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隐蔽性极强。故而一旦投资者误入此类金融传销陷阱,极可能遭遇血本无归求告无门的绝境。同时,这种模式招揽投资的门槛极低,投入的资金都缺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的第三方监管。
这些金融传销分子中不乏高智商、高学历和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员。他们见识较广,文化程度较高,所策划的传销活动更具欺骗性。专人负责买断网页广告,长期头版刊登,在各种论坛做推广;利用网上漏洞伪造“公司”主页,重要项目,层层包装,欺骗投资者,民间有大量资金,国家建设需要民间资金的参与,这种“非正规金融活动”等等;近年来,全国多个地方曝出了各式各样的金融传销案例。2017年来金融理财诈骗已经成为网络诈骗的最高占比。一些理财APP也成为新诈骗套路。与此同时,参与者的层次更高、投资更多,既有不少知识分子、公司白领、退休干部等参与。我身边不少人都有类似经历,去公安局报案,或者官方网站举报,相关材料不好收集,犯罪地不好确定,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各地互相推诿,不予立案。使得老百姓受骗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影响了社会稳定。
建议:
1.多方开放金融理财诈骗举报、报案通道,降低举报门槛,举报后应在最短时限内联系解决。新型的金融诈骗案件侦破对执法机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管是技术手段还是侦破手段方面,可通过大数据等手段,尽早识别及侦破非法集资案件。
2.监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金融理财诈骗的打击力度,对于各地的涉嫌互联网等概念的传销案例,相关部门应该尽快介入调查,从源头查起,一经查实,应给予严厉处罚,坚决斩断伸向农村居民“钱袋子”的黑手。
3.街道、社区、村庄等基层管理单元不应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缺位,平日里多开展一些正规的知识讲座,应该更多地宣传这些非法集资案件的特征。像金融互助社区、富宏资本等,政府和媒体都有去宣传其非法性,提醒投资者不要参与,传授科学理财、勤劳致富理念。
4.这些基层管理单位的监督积极性应该被调动起来,一旦发现有骗术活动渗入,及早与有关部门沟通,防止更多居民上当受骗。监管层不仅要对原有的名称进行提示,而且对其各种变身都要有提示。现在区块链技术以及央行提出要研究推出数字货币,也给了骗子新的由头和概念来蛊惑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