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主汛期解除小型汽车限行措施的建议

创建时间:2021-07-29 11:14

      根据市政协委员、市图书馆副馆长蒋廷方反映的在我市主汛期期间,小型汽车限行给群众日常出行和财产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的问题,市政协调研室经过认真整理,形成本期社情民意信息。

      近期我省进入防汛关键期,郑州市7月18日至21日0时,出现罕见持续强降水天气过程,累计平均降水量449毫米,已造成郑州市铁路、公路民航交通受到严重影响。目前,已转移避险约10万人,洪灾已造成郑州市区12人死亡。

      习近平总书记于2021年7月21日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河南省防汛指挥部于7月21日凌晨3时将防汛应急级别由二级提升为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7月20日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鉴于每年7-8月我市主汛期,下雨天气较多,不可预测天气因素较多,强降雨时段,我市部分路段路口积水严重,对汽车尾号限行的群众出行造成极大不便。为此,建议我市在7-8月对小型汽车解除限行,以更好服务群众出行。同时,在遇到暴雨、特大暴雨天气时,也方便群众提前将车辆转移到较高的位置,减少个人财产损失解除限行期间,如遇重雾霾天气,可再临时启动限行措施,这样灵活执行,既不会对空气质量造成影响,也保障了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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