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提案

创建时间:2020-08-05 23:34
提案号 034 类别 社会建设
提案人 民革安阳市委会
标题 八、关于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提案
关键字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方式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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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汽车的普及,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越来越多,处罚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近期安阳市主干道交叉路口设置了14处抓拍鸣笛交通违法电子信号装置,可以说对减少噪音污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也引起了一部分市民的争议,比如有部分司机没有看到信号灯,这就需要后面的司机鸣笛提醒前方车辆启动通行,这时的鸣笛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果是这种情况仍然要受到处罚就显失公平。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电子抓拍处罚,节省了人力,锁定了证据,但同时也带来一些有争议的处罚。因此对公安交管部门在增加交通违法处罚项目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合理增加交通违法处罚项目,做好广泛宣传

1.在增加新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项目时,应广泛征求人民群众的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在安装相关抓拍电子装置前后,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做好广泛宣传,在新闻主要媒体提前一个月、半个月各公示一次,并在抓拍有效范围外50米和抓拍处分别设置明显提醒标志,同时对实际处罚要留有一定的适应过渡期,在适应过渡期内处罚形式应为警告或提醒,对在适应过渡期内不超过3次违法行为,应不涉及经济处罚,建议过渡适应期为3个月。

2.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举行座谈会,就典型案件和警告教育类行政处罚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并邀请第三方对公安交通违法处罚案例进行满意度调查,始终把交通安全教育放在第一位,通过报纸、手机、版面等形式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和身边发生的实际案例,展示系列典型案例警示市民遵纪守法,从而达到教育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的目的。

(二)合理设置临时停车位,体现行政执法人性化

1.在大型场馆、大型商场等特殊地带,不严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应该合理增加临时停车位,特别是遇到这些地方举行大型活动或重大会议时,应该体现宽泛执法,并积极配合疏导交通,减轻交通压力,有效规范乱停车行为。

2.在中小学周围,上下学高峰期,公安交管部门应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临时增派警力指挥交通,同时与学校志愿者积极配合,安装临时停车标志,允许接送学生车辆在指定位置临时停车,对有关公司校车应在校门口500米以外接送学生上下车,同时及时疏导交通,对没有在临时停车位置停车的司机和车辆,除造成交通事故者以外,其他违章停车均以行政警告为主,充分显示行政执法的人性化。

(三)合理甄别交通违法行为,以警告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1.针对一些特殊情况和违法行为较轻,且是初犯者,对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未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例,应发挥警示教育的积极作用。如压线,因一时疏忽未按道路标志行车者,属于初犯且没有造成严重影响者,也应按照行政警告处罚为主,不是初犯进行的行政处罚,应该在扣分和经济处罚中只选择一项进行处理;对特殊情况下设置的交通违法行为移动抓拍装置,应有明显LED闪灯标志,对抓拍到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应不予记录和处罚,有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应以现场警告教育为主。

2.对严重违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员,尤其是不礼让行人、酒后驾驶,高峰期逆行或违法超车、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人员伤害、超速闯红灯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等未触及刑事犯罪的,除应从重处罚外,应逐步设定标准经充分论证后将其纳入违法行为失信人名单,并公开通告。

总之,目前安阳市交通拥堵压力依然很大,还应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不断规范处罚程序,继续创新执法模式,为维护我市新的交通安全秩序共同努力!

 

 

文号   签发人  
标题  
承办单位 市公安局
办理类别 B类(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 委员评价 满意
公开时限 长期 公开方式 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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